附录D 火力发电厂和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固定灭火系统


D.0.1 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主要建(构)筑物和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应符合表D.0.1的规定。
表D.0.1 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主要建(构)筑物和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续表D.0.1
续表D.0.1
续表D.0.1
  注:1 对于设置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,宜采用两种同类或不同类的探测器组合探测方式。
          2 表中不加限制条件的“感烟”或“感温”是广义的探测型式,如感烟探测器包括点式感烟探测器、吸气式感烟探测器、红外感烟探测器等类型,可任选其一。
D.0.2 200MW及以上但小于300MW的燃煤电厂主要建(构)筑物和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表D.0.2的规定。
表D.0.2 200MW及以上但小于300MW的燃煤电厂
续表D.0.2
D.0.3 大、中型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电厂主要建(构)筑物和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固定灭火系统应符合表D.0.3的规定。
表D.0.3大、中型水力发电厂抽水蓄能厂
续表D.0.3
续表D.0.3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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